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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魔鬼之吻
1楼 2008-5-20 19:44:59
魔鬼之吻

爱情如果贬值的话,它就会成为友情,如果再贬值的话,它就会成为永恒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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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08-5-20 19:45:18
Re:魔鬼之吻

1

麻烦你,打听一件事,知道“黑蜘蛛”迪厅在哪儿吗?

知道是知道,但我不能带你去。

为什么?

去那儿太浪费时间了,人乱,音乐也糙,全是些地痞流氓在那里混,空气特不好。我建议你去图书馆,离这儿不远,就坐两站车,那里书多,环境也好,而且矿泉水免费,你应该去那里面受受教育。

图书馆?那里有没删过的《金瓶梅》吗?有的话我就去。

我逛了这么多年图书馆,就从来没听说过哪儿有没删过的《金瓶梅》。

这不就得了?我看你还是跟我一块去迪厅吧!

怎么,难道迪厅里有没删过的《金瓶梅》?

迪厅也没有,不过迪厅有比《金瓶梅》还要好的东西。光说没用,我看你真应该去那儿受受教育,哪怕是反面教育也好。

反面教育?这么说起来倒是有一定的道理,瞅瞅就瞅瞅,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图书馆逛多了也累,书看久了也容易得腰肌劳损。

这就对了,不管哪种生活,你都会有玩够的一天。好的坏的都一样,换一下思维是件很有必要的事情。

你说的倒是有一定的道理,什么干够了都烦。现在的这种生活你玩够了没有?

玩够了没有?生活能玩够吗?我不知道,也懒得知道。生活是那么美好,一天又一天。只要你知道每天都会升起一个崭新的太阳,这就够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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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2008-5-20 19:45:35
Re:魔鬼之吻

2

  

这座叫做青岛的位于胶东半岛的海滨城市里涌入了很多外地人,他们用各种奇怪的口音演绎着各种奇异的故事,或精彩或平淡,或厚重或轻佻。我混在他们中间,动作逼真地与他们一起行走一起穿梭一起演出,不分彼此。但我知道,其实骨子里我跟他们不一样,一点也不一样。我不过是在这座城市里穿梭的局外人。

对他们而言,我将是唯一的例外。我的身上没有故事,没有新闻,什么也没有。

所有的一切,不过是一场身后的繁华,一场并不严肃的戏。

在谢幕之后我会证明,这绝不是属于我的城市。走过、停过,漂过之后,这里便只能是我回忆的城堡。回忆中,它们也许五颜六色,也许色泽单一,但无论如何,它们都无法再在我的眼中重现过去。

我几乎幻想着自己要去当一个好人。这想法很愚蠢,我没费什么力气就知道这样做的结局肯定会是一场徒劳。

我太了解自己了,就像了解人生中注定要扮演的几场虚伪一样。

大家都知道自己是只什么鸟,用不着别人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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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2008-5-20 19:45:51
Re:魔鬼之吻

从去年开始,我的生活好了很多,也莫名其妙了很多。我开始有了一些稀里糊涂的朋友,他们的职业千奇百怪,有贩王八的,有倒家电的,还有对缝钢材的……一个比一个夸张,一个比一个离谱。但他们都很有钱,起码比我有钱得多,他们坐的车一个比一个小,住的房子一个比一个大,泡的妞一个比一个漂亮……

如果用句科学点的话来总结:他们一个比一个混蛋,一个比一个无耻!

跟他们混在一起,很容易就可以找到自己是好人的感觉,也很容易就会产生一种莫名的冲动,老想痛揍他们一顿。他们如此粗俗却如此有钱的反差实在让人接受不了,这真是天理不公。好在我有自知之明,知道即使真的动手我也不见的一定能打得过他们,所以我一直没有动手。作为一个聪明人,必须要考虑到所有的细节,而且必须要想得周全。

我们在一起交流的方式简洁明了,就是吃,然后是玩。他们总是没完没了地请我吃饭,吃完了中午吃晚上,吃完了湘菜吃川菜,一顿接着一顿。我不得不怀疑他们吃饭有瘾,也不得不怀疑吃饭就是他们生活的全部乐趣。当然,我绝没有对他们心存任何鄙视,相反,我还挺羡慕他们: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不考虑钞票的来源与得失就在吃吃喝喝中度过清晨与日暮的。

说起玩来,项目要远比吃饭繁杂的多,但都是需要用大量金钱做后盾的。例如洗桑拿、泡酒吧、打保龄、抽高尔夫等等。说实话,这些玩艺我没一样喜欢,在我看来,这些项目都不和好人沾边。

好在我有自知之知,知道自己也绝划不到好人的行列中去,所以早早就打消了做好人的念头。

和他们待得久了,习惯成自然,他们的毛病也就传给了我。我也很自然地染上了把吃饭喝酒当乐趣的恶习,并为之沉醉。在我看来这是早晚的事,一个闲人,迟早会把吃吃喝喝当成生活的唯一目的。因为除此之外,他没别的事可干。活着,总得去干点什么,不然活着就会成为一种可怕的负担。生活就是这么现实!

在饭桌上,我见识了很多东西,并慢慢的熟悉了他们。“他们”中包括酒,也包括人。有的酒很怪,喝过一次就再也不想喝很二次,有的酒更怪,喝过一次之后就上瘾,时时都想着那股子香味,睡梦中都常常被馋醒。

人也一样,有的注定这辈子就只见这一面,有的则注定要天天纠缠到一起。

丁艳梅就是我在酒桌上认识的。按照人的算法,她是个模特,按照酒的算法,她属于注定要天天跟我纠缠在一起的。

我和她的相识很富戏剧性,用句形容词来形容的话,我们的认识极其稀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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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2008-5-20 19:46:25
Re:魔鬼之吻

尽管我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了好多年,但仍然不熟悉这座城市的交通,这得怪我的记忆力。我的记忆力很差,脑子总是在想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以致于出门拐的弯一多就转向,根本搞不清楚东南西北,不打车肯定回不了家,有时候打车也回不了家。当然,我记忆力差也是有针对性的,并不是对所有的东西,对于某些能引起我特殊兴趣的建筑物,我的记忆力就好得出奇。别的不说,这座城市的啤酒屋咖啡厅桑拿房就没有几家我不熟悉的。

在这一点上,丁艳梅跟我有些相像,她也不熟悉这座城市的交通,只熟悉这座城市的网吧。这是年青人在社会潮流中不知不觉养成的恶习,没什么可解释的。

很奇怪,这座城市的网吧周围都通常有一个啤酒屋,网吧营业到几点,啤酒屋就营业到几点。

所以很合理,我和丁艳梅认识了。

所以很意外,她成了我的女朋友。

  所以很正常,我成了她的男朋友。

  我常去的那家啤酒屋就在啤酒厂门口,那里另有一种非常便宜的鲜啤酒,是从啤酒厂里直接运出来的,刚下生产线,特别新鲜。因此尽管酒里兑了不少水,可照样生意兴隆。因为扣除水价上涨等因素,这里的啤酒还是要比别的地方便宜,而且喝起来非常解渴。酒的味很正。

  我是啤酒屋里最年青也是最执着的一位顾客,得算是资深的酒客了。这使得我成为啤酒屋附近这一带的“名人”。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因为只要愿意,我就能从啤酒屋早晨开门一直喝到晚上关门,而且基本不醉。在普通的啤酒屋里,如我这般具有这种专业水准的年青人是极少的。很多人都为此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当然不是一种本事,而是一种恶习。这点我自己知道,但改不了,因为除此之外,我实在找不出其他什么可以让别人对我如此注意的项目。被别人关注也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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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2008-5-20 19:46:34
Re:魔鬼之吻

我之所以成为啤酒屋里的名人的另一个原因是我的身份。在别人眼里我的身份很特别,老有人误以为我是日本人或者是韩国人,可实际上我不是,我就是地地道道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因此每到有人误认的时候我就会显得很气愤,老有想揍人一通的冲动。

没什么特殊的,我只是一个街头上随处可见的无业游民。从个人角度而言,我与那些无业游民毫无区别,只是我衣食无忧而已。在此方面我甚至还要比那些自称已经过上小康生活的家庭强。我的父母与大哥都在国外开公司,他们每月准时给我寄一笔数目可观的生活费,过年过节还另有红包。

他们之所以肯每月都给我寄生活费,是因为他们除了自己收入较为丰厚之外,还觉得我是一个艺术家,他们愿意为艺术作奉献。具体点说,他们认为我是一个行为艺术家与作家的混合体。因为我总在写一些莫名其妙的故事,尽管很多故事我自己都搞不明白,不能自圆其说,可还是在不停的写。不然我就得闲着,我不喜欢闲着。

我有无数理由可以证明写作能让我活得更现实一点,也能让我活得更无聊一点。这本身也许就是一种行为艺术。

  父母和大哥给我的生活费足以使我不去工作,安安静静地当一个行为艺术家与作家的混合体(换种说法就是“栖爷”)。在这座城市里,这样的生活方式显得很有些不要脸,但没办法,我就是喜欢这种生活状态,沉迷而不愿自拔。

  我生活的圈子很小,除了啤酒屋之外只有练歌房、桑拿浴、咖啡屋、游泳馆等少数几样可以给我带来欢笑的场所。

我已经习惯于这种不着边际的生活,并满意它的存在。

就这样一直漂着,直到自己瞅什么都感到厌恶,只有这时,才能更真实更贴切地感到阳光的存在。

  活着,你就得付出代价。如果你想活得更舒服一些,你就得付出更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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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2008-5-20 19:46:48
Re:魔鬼之吻

5

生活中,我随意得一塌胡涂,只要有吃有喝有电脑能上网可以浏览色情网站我就会认为是一种奢侈的幸福。这种观念很普遍,在我这样的年青人中,除了个别非得把自己跟高尚之类扯上关系的傻逼之外,其他的生活基本都是如此,有的还不见的比这好。

我们都太随意,都可以把平日里遇到的任何问题都不当一回事,这样的结果是引来的羡慕与白眼成比例的增长。这其实也没什么,不过吸引眼球的一个手段而已。

我总是那么认为,只要你先拿自己不当人,别人才能把你当成神。你自己都舍不得自己,别人又有谁会在乎你呢?如果换种方式来思维的话,可以这样理解:只有你先拿自己当成盘菜,你才能真正上得大场面。

这就是我的生活,平庸而清淡,每天吃点喝点,然后就没完没了地写一些乱七八糟的爱情故事,生编硬造,直到自己也变得晕晕乎乎。

很多读者给我写信,说他们看懂了我的故事,也看懂了我故事后想要说明的哲理。每当看到这样的信或收到这样的电话,我就会狂笑,直到笑得自己喘不过气来。

根本就不是那样。没有,什么也没有,我写的时候什么也没有想到,我只是在发泄,发泄自己的情绪,支出自己的精力。仅此而已。

可我还是得融入到正常的社会中,本本分分地在生活中走来走去。否则,我就得被时光所抛弃,彻彻底底成为一个废人。

尽管,我对这一切都充满了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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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2008-5-20 19:47:03
Re:魔鬼之吻

6

两个月前,有个同样也是栖爷的朋友郝亮结婚,我被安排去当主持人。我调侃的才能在那天得到了得大的发挥,很多人被我逗得笑成一团。年青人都熟悉的黄色笑话在这时候发挥起来是最合适的。

结婚就是图一个热闹,不然还去光天化日下结个什么劲?领完证老老实实地猫在家里过日子就行了,当然,就是不领证直接过日子也没人管。现在这年月,男女之间发生什么都不足为奇。

但那些长者们却不这么看,他们认为我主持婚礼的风格太过前卫太过放肆,有人甚至干脆就把我当成了小流氓。事实上我的所作所为也确实有些流氓的丰采,主持完婚礼之后我仍缠着伴娘不算完,死活要跟人家喝交杯酒。我的态度太过分了,不少家伙都用恶毒的眼光来看我。可我却不这么看,对这些眼光,我的理解是他们嫉妒我,因为我占了先机,抢在他们之前下了手。

事后想想,即使我能够轻松地调节自己的情绪,这事也不能简单处置,很多事都是天生注定的,没这事也会出现那事,反正总得出点事。某些事情的轨迹是早就设计好的,迟早都会发生的,人的力量根本就无法更改。

很多天后,参加那次婚礼的朋友们陆续告诉我,在那天,他们简直分不清婚礼到底是为谁举行的,我当时的表现太疯狂了,简直有点像王老虎抢亲。朋友们说这些话时的表情大同小异,不是咬牙切齿就是面目狰狞,就跟我犯了多大的错似的。

这也不能怪他们,当时我的表现的确实有些过。依稀中,我还能记得些许片段。我记得我死缠着伴娘那劲就跟她欠了我多少钱不还似的。而且,我瞅那个伴娘很是眼熟,老觉得以前在哪见过,特像亲人。

伴娘被我缠得实在受不了,最后不得不跟我喝了交杯酒。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喝交杯酒所用的杯子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杯子,而是近似于古代英雄好汉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时用的大海碗。

除此之外,我还在她的酒里放了味精。这是一个非常绝的招儿,是一个学化学的兄弟废寝忘食好几个月才琢磨出来的。啤酒加味精,神仙也得倒。于是她很快就被我灌醉了。不醉反而奇怪了。

  我美了,乐了。把人灌趴下,尤其是把一个美女(女人被夸张地化完妆后都挺美)灌趴下,我当然高兴,因为女人醉了之后男人会平白无故地增加很多机会。

  那伴娘就是丁艳梅。这时我也想明白了,我和她面熟的原因是她常去啤酒屋旁边的那个网吧。细说起来,我们早就应该算是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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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2008-5-20 19:47:22
Re:魔鬼之吻

就这样,我认识了丁艳梅,还着实对她产生了一系列的好感。婚礼结束之后,我送丁艳梅回家,那天很热,她单薄的衣衫根本就不能掩盖她动人的体形,看得我想入非非。

酒醉之后,她对我显得很亲热,除了躺在我怀里动手动脚之外,还在我身上结结实实地吐了一通。我真不知道她在喝酒前吃了多少,我不停地怀疑,这具陌生的苗条身躯里怎么会吐出那么多东西来?

事实上,在送她回家的路上,我们就已经变得相当熟悉了。

生活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我理应是个思想活跃而开放的人,特别是针对丁艳梅这样一个独身的女人,自然更是开放:我不仅送她回了家,还把她送上了床。

她躺在床上的姿态很美,尤其是在她喝醉之后。她微睁着两眼,眼中笼罩着迷雾,这使得她本是双眼皮的眼睛看起来更具有诱惑力。于是我没想别的就为她脱下衣服,这样,我就自然而然地看到了那具一生之中也难得一见的美丽胴体……

她赤裸的身体在昏暗的床头灯下显得很有说服力。她说服我一点点地靠近她,最后完全地进入她美妙的身体中……

  整个过程我没受到一点抵抗,她非常地合作。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她一直在迎合我,而且迎合得很好……

她不是处女,我也不是处男。所以,这事情本身就变得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两个萍水相逢的人共同度过了一个美丽的夜晚,仅此而已。

喜欢就做,不喜欢就不做。谁也没对不起谁,谁也没喜欢谁。至少,在这个夜晚里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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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2008-5-20 19:47:49
Re:魔鬼之吻

7

清晨,我在她的惊叫声中醒来。她的惊叫声吓坏了我,迷迷糊糊中以为屋里进来了小偷。等到我完全清醒之后,她的惊叫声仍没有停止,我这才明白她是把我当成了小偷。

她依然赤裸着身体,不过毛巾被发挥了作用,被她紧紧地裹在了身上。她惊恐万状地冲我喊:“你,你,你怎么在这里?你怎么跑到我床上来了?!”

  我让她小点声,然后告诉她,是她邀请我这么做的,不然我能这么干吗?我可是个懂礼貌的人。

  她说:“你滚,你胡说八道,我怎么会让你……你这个混蛋!”

她这反应确实出乎我的意料,我本以为她会对我无限温存,至少也会对我微笑相向。可现在……

我只得在晨曦中披上衣服,说:“你要是这种反应,咱这么说话可就没什么意思了。你要是真觉得我昨晚上是在犯罪,你可以去找警察告我,说我强奸。”

我想是我的语气起到了某种震慑作用,因为她马上就变得安静了很多。

沉默片刻之后她冲我说:“你把我的衣服拿过来,衣橱在你后面,我要那件绿色的连衣裙。”

我没理她,让她自己拿。然后打开门,离开她的家。

她家的地理位置不错,在有名的“景山”脚下,很静,很美,空气很是清新。走出门来时,天已大亮,我身边三三两两的走过一些晨练的人,有老有少,都步态轻盈充满了活力。与他们相比,我觉得自己的身体虚得很厉害。酒色掏空了我的身体,让我时时都处于疲惫之中。

这发现让我感到自己的生命很不安全,我开始沮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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