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魔鬼之吻8
下午国庆来找我,没什么事,只是让我陪他去一趟邻市,一百五十公里的路,开他的车四个小时可以打一个来回。如果他要再喝点酒的话,三个小时也有希望。
国庆是我的好兄弟,从小学一年级一起旷课逃学不完成作业开始,我们的友谊维持了二十多年。他现在开一辆小飞虎货车,每天都靠在建筑材料市场里打扑克或者麻将。这种训练使他的眼睛变得特别敏锐,一看到漂亮姑娘他就会兴高采烈地冲上去问:“用车吗?”
他父亲开了一家很大的建筑材料公司,生意很不错,而且他父亲只有他这一个儿子,因此他一点也不缺钱。对他来说,开车纯是为了乐趣,开小飞虎货车更是为了乐趣,反正车便宜,不怕撞。
我没什么事,就陪他上了路。在路上,他告诉了我去邻市的原因:他刚交了一个女朋友,家住那里,上个星期刚从他那儿借了一笔钱回家,说是父亲有病。但他怀疑她撒了谎,所以要亲自去探一下。
“知已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我可不能打没把握之仗。”他说,“我怎么听她怎么像是东北人,一口正宗的东北话,怎么听怎么是,可她非告诉我她从来没去过东北。这让我怎么信她?一听就是瞎话嘛。咱又不是傻子,你说是不是?我在她身上已经花了大把银子,到最后要是弄个人财两空,那我哭都没地儿哭去。”
我理解他,也明白他现在的心理,他现在既怕她骗了他,又怕她没骗他。
我挺困,坐在车上就睡起来。他见我闭眼就把我捅醒,一闭眼他就叫我,来来回回三四次之后他说,拉你做伴就是想让你陪着我,大白天你睡个什么劲嘛?
我说我昨晚没睡,去当流氓来着。
他一听顿时来了精神,说你那流氓是怎么当的,快说来听听。
我忽的就想起了丁艳梅的样子,回忆中,她被重新装扮了一翻,显得更漂亮,使我在这飞驶的货车上就陷入了遐想,想入非非。
Re:Re:魔鬼之吻有了她的影子的陪伴,这一路的行程并没感到多么烦闷,她确实挺能提神的。在这一路上我甚至都想过,如果这辈子天天跟她厮守在一起,也是一件挺不错的事。
就是从这时候起,我开始经常性地思考这个问题,我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她?
国庆猜的没错,他手头的那个地址是一家百货商场,往后是一家寿衣店,往前是一家公共厕所。哪儿都没有她的影子,她就是一个骗子。
在回青岛的途中,国庆骂了一路,只要是能想起来的和恶毒沾点边的词,他都骂了出来。
回青之后,我们找了一家小饭店,没喝酒,简单地吃了点饭,三口两口就解决完。然后我们各自回家。按照我的估计,今天会有大事发生。
果然,当天晚上我就病了,体温达到三十九度。浑身冷得要命,牙齿都在不停地打颤,可盖上厚厚的被子又热得出汗,把内衣都湿透了。冷热交替给我带来了难以忍受的痛苦:浑身的关节都在发紧,嗓子里像被放进了一盆仙人掌,胸腹间的空气似乎已被吸尘器抽尽,脸憋得通红。我甚至感觉自己就要死去了,生命正在一点点地离我远去。
这时候我在想,什么事情都应该有代价,昨天晚上也不例外。这不能怨别人,要怨只能怨我昨晚上行为太过放纵。
有得必有失,天底下没有白占的便宜。你在这儿占了便宜,在别的地儿就得吃点亏,老天对谁都很公平。
半夜里起了风,我躺在床上竖着耳朵听,那动静就像是一个摇滚乐队在演奏交响乐,忽忽悠悠,乱七八糟,里面还夹杂着另一种声音,是酒瓶子炸开的声音,一个连一个的炸。没错,那声音绝对是酒瓶子的声音,而且是青岛啤酒的瓶子,我能听出来。
在破碎声中,我恍惚着又看到了丁艳梅的裸体,她的身体就像酒瓶子那样光洁,极富质感。
Re:Re:魔鬼之吻9
丁艳梅给我打手机时我正坐在海天大海店的咖啡厅里喝咖啡。我在这儿喝咖啡的原因是我闲得难受,而稿子又写不下去,就只好出来乱窜。好在这家酒店离我住的地方挺近,稀里糊涂的就走了过来。
我对这家酒店的印象很不好,我觉得酒店的服务员对我好像有意见,因为我只要了一杯咖啡,而咖啡是咖啡厅里最便宜的饮料。这具体表现在服务员给我的那个咖啡杯怎么看怎么脏乎乎的,就跟没洗干净一样。我挺生气,就不停地让她给我换杯子。换一个我嫌脏,再换一个我还嫌脏,最后她也生气了,干脆理直气壮地问我,你到底是来喝咖啡的还是来检查卫生的?
我说我闲着,你也闲着,闲着是一种罪过。
小姐白了我一眼,小声嘀咕了一句,我没听清,但不用听清也知道那肯定不是什么好话。她肯定是在骂我。
这时候,丁艳梅的电话打了进来,她办事干净利落,说话也直接,一句废话也没有,上来就奔主题,她说她怀孕了,责任在我,现在得想一个解决的办法。
这消息让我把刚刚塞进嘴里的满满一口咖啡给喷了出来。我感觉这简直就是莫名其妙,脑子都有些反应迟钝了,只知道抱着电话不停地喊:“什么?什么?你说什么?你能不能再说一遍?有没有搞错呀?怎么就那么巧呀?”
Re:Re:魔鬼之吻“事实已经这样了,你说什么都没用了,还是想想解决的办法吧。我现在没法多说什么,晚上六点,我在黑蜘蛛迪厅等你,咱把这事给弄明白,不见不散。”说完后她扣了电话,扔下我一个人在服务小姐幸灾乐祸的眼神中发着呆。
我又要了一瓶啤酒,一饮而尽,这次再没有计较杯子的好坏,我是直接对瓶吹的。我吹得太急了,愣让啤酒把自己给呛着了,喷出来的酒水把胸前的衣服都打湿了。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我就是在酒后狂吐也都是吐在别人身上,绝不会殃及自己。
丁艳梅跟我约的“黑蜘蛛”是青岛一家比较有名的迪厅,有名的原因是这里人多且乱,而且摇头丸卖得特便宜。在那里我觉得眼前的每个人都在不停地摇摆,有真吃了摇头丸的,有假装吃了摇头丸的,反正眼前的所有脑袋都在晃,好像不晃就是可耻的。
这地方挺不错,人声嘈杂中谈什么都挺适合,大家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舞池里那些身材标致的姑娘身上,乱七八糟中没有什么人会注意我们,也不会有什么人能听到我们的谈话。
她说:“我不管你是怎么想的,我要把孩子做掉。”
我说:“我没意见,你怎么想就怎么做,身体是你的。”
她说:“那你陪我去吧,医院得让家属签字。”
我说:“行,随你便。”
她说:“我需要钱,现在我手头紧,算借你的,以后还你。”
我钱包里大约有四千块钱,我数也没数,都掏了出来,扔过去,然后告诉她,今天你结账。
她数了数后说:“这是四千三,我给你写个收条。”
我摆手说:“用不着,你写了条我也记不住会扔在哪,这钱就算是我给你的营养费,用不着你还,我这可不是施舍,我本来就有责任,你明白的。”
她没再勉强,把钱塞入自己的钱包后冲我说:“咱们跳舞吧。”
她并不是在征求我的意见,而仅仅是在通知我,没等我起身她就摇晃着长发冲进了疯狂舞动的人群里。她的身体在音乐声中夸张地摇摆,脖子不停地呈圆周形的旋转,长发在她身后左右飞舞。那一幕给我的感观带来了强烈的剌激,我感到她受伤了,而且伤得挺重,以致肢体的疯狂摇摆也丝毫不能掩饰她的空虚。
她就像是一只困在笼中已经筋疲力尽了的大鸟,奋力拼出最后一丝力量振翅高鸣,那声音真让人心碎。
Re:Re:魔鬼之吻很是奇怪,从她身上联想到这一点,我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她上身穿一件露脐衫,下身光腿穿着一条短裙,脚下踏着厚厚的松糕鞋。这是这座城市里今年最流行的少女装束,人群里随处可见,没有丝毫的惹眼。换句话说,她的装扮在万紫千红的少女丛中显得很平庸,怎么找也找不到什么特别出彩的地方。
舞厅里的彩灯不停地乱晃,晃得人眼晕。灯火闪烁中我盯了她半天,然后发现刚才的判断并不怎么准确。她的样子其实挺“酷”:高昂着头,身体自由地舒展着,完全陶醉在音乐中,像个自由的天使。她舞得很好,柔软的身躯大幅度地起浮,极具专业水准,足以使高台上的领舞小姐相形见绌。
她跳下舞池来拉我,让我一起跳,我争不过她,就陪她跳了一会。这种运动很是考验人的体力,没一会儿我就出了一身汗,身体几乎要虚脱,我很久没有这么剧烈地运动过了,身体的关节都要生锈了。
这一晚,她和我都成了迪厅中人人注目的角色。
去医院的那天,她和我又成了医院里人人注目的角色。
我们坐着出租车从市南一直绕到市北,因为她说要找一个离家远的医院,怕碰到熟人。她思维的敏捷与周全很让我佩服,在我看来,一个新手要注意到这些细节是很不容易的。但她做到了。
一路上我没跟她说什么话,也实在没什么好说的,事情已经到了这程度,说什么都是多余,那些多余的话只能惹她伤心。
没有爱情,就不会有果实,即使有了,也只能成为火花,燃烧一瞬,然后熄灭。
Re:Re:魔鬼之吻10
在医院里我们吵了一架,这是她事先要求的,因为她觉得做这个手术应该有个理由,至少在医生眼前应该有个合适的理由。我们吵架时发出的声音很大,吵架的内容也很具体,因为只有这样别人才能够搞清楚她做这个手术的主要责任不在她。
我们按照剧本一声比一声高的在医院里大吵特吵,吵完后,我平静地陪她去办了应该办的手续。现在的医院对这种事的态度几乎就是麻木,除了收钱别的根本不闻不问。不过这样也好,省得我们还得再费心思编瞎话。
之后,我觉得对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都尽到了责任,在目前这种状态下,我的义务都尽到了,在她面前我完全可以昂首挺胸了。
我在医院里等了半天,直到抽光口袋里所有的烟,抽得我晕晕乎乎的,就像是喝醉了。
门外等着很多跟我一样的哥儿们,大家见面时都心照不宣地笑笑,很是有趣,也很是尴尬。
手术做完之后,她的脸色很难看。我把她扶上停在门口的出租车,塞进去,然后扔给司机两倍的车费,让司机把她送回家,一直送到家门口。
我给丁艳梅打电话,问:“你身体怎么样了,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
她想也没想就说:“还行,死不了!”
我说:“别客气,有事你就说,把你弄成现在这样,我有责任。你说什么事吧,我帮你办。我想替你做件事。”
她说:“真没事。”
我没话了,不知道接下去该再说什么,就只好捧着电话愣着。
她说:“你没事了?”
我说:“没事了。”
她说:“谢谢你,现在我想睡觉,我累了。”
这时我才想起来应该干什么,我应该没话找话。于是我说:“今天天不错。”
她愣了一下,说:“你说什么?”
我说:“今天天不错,又刮风又下雨的。”
“你有毛病是不是?我不是跟你说了嘛,我没事,死不了,就是死了也赖不着你。”说完后她扣了电话。
我拿着话筒发了一通傻,感觉自己这电话打的纯粹是多余。
Re:Re:魔鬼之吻11
这阵子我的情绪很不稳定,常常会没来由地产生种种烦躁感。为此我去看过医生,他们在给我做过一系列收费极高但却毫无用处的检查后说,我得的是一种城市综合症,是城市人工作生活压力太重的具体表现。
我觉得他们是在胡说八道,我既没有工作,生活也很自由,哪儿来的压力?
好在那种烦躁感并不是时时都有的,更多的是郁闷、是发疯。很多人都这么评价我,除去人情因素之外,这种评价仍具有一定的科学性。
在城市里,精神完全正常的男人太少了,这是城市功能所造成的。在我看来,疯和执著几乎是等同的,我完全可以疯起来什么都不顾什么也不想。每到这时,我就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在城市中生活的行为艺术家,正在进行着一项又一项的行为艺术。
这样的结果是很多时候连我自己都会认为自己的思维不是太正常。
好在发疯的人太多了,多我一个不算多,少我一下也不算少。
我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走上楼顶的平台,我可以毫无顾虑地正视那缓缓而来的黄昏,不需要丝毫的遮掩。黄昏下的夕阳很艳,楼下的车流如潮,车祸频发,一声比一声大的骂街与喇叭声乱得沸沸扬扬。我扶着横杆冲着空中一次又一次地大吼,一遍又一遍地大骂。我不知道自己在吼些什么,也不知自己在骂些什么,但我认真地投入到了其中,这行为本身就让人觉得痛快。
痛快的发泄通常会使我满足,让我感到放松。我的声音在耳畔炸响,越来越大,简直就要把自己送上半空。这一幕太刺激了,但我还嫌不够。最终,我撕开衬衣,赤裸着上身,将衬衣撕成两半,将它们混着我的骂声一起扔了出去。
碎衣片忽忽悠悠,像两只起舞的蝴蝶,在这座城市的天空中盘旋、飞翔。
它们最终肯定会落下,但落到什么地方,是行人头上,还是臭水沟边,那就没准了。
Re:Re:魔鬼之吻12
对我这种年龄的人来说,友情是最最无聊的东西了,不能吃不能喝也不能用。当然,说是这么说,除了那些酒肉朋友之外,我还真有几个说得过去的朋友,我和他们之间的关系说好不好,说坏不坏。我们可以一起打群架,可以一起泡酒吧,也可以一起到歌厅找小姐,还可以互相争着替别人付小姐的小费。但谁也不问谁借钱,因为大家都明白,谁也不可能从谁身上借出钱来。
小风此前一直跟着国庆混,跟国庆混的原因是他想从国庆他爸那儿折腾出点钱来。据说小风是个骗子,但他的生意做的很好,骗来骗去,骗去骗来,从没看他失过手。他是做广告的,但他总说自己是骗子,广告这种生意就是骗子的生意,做的好就是没失过手,失手就得关门。
在我朋友中,小风是最算得上朋友的一个。他老是喝醉。除此之外,他唯一的爱好就是买彩票。按照他的说话,他已经发现了彩票的中奖规律,他,就要成为富翁了。
每个人喝醉之后都有自己独特的毛病,小风的毛病就是对人亲热,让人没办法不感动的亲热。我经常能享受到他这种亲热,于是自然而然地就把他当成了朋友。
老有人觉得我们可能是同性恋,但熟悉我了之后就会明白,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一碰到漂亮姑娘,我们俩的眼睛睁得一个大过一个。
好多年前的一个夏天,我们一起爱上了一个姑娘。后来他赢了,那姑娘最后成了他的老婆。之后,我们之间的关系就远了很多。
最近这阵子,青岛每天都在刮风,吹得落叶飘摇,让我心里痒痒的,跟风一样。
我又见到了小风,是在青岛一家挺有名的酒吧里,当时我一人闲得难受四处乱逛,稀稀落落的人群里,我看到了他。
他拎着一整瓶芝华士,在酒吧里游荡,他又喝醉了。
我过去扶他,说我是卫捷,咱们以前是哥儿们。他抬头看看我,说是你,我记得你,来,喝酒,我请你喝。
我不想喝,但他已经把酒瓶子举过了头顶,于是我知道,如果我说不喝,那酒瓶子就会砸向我。
Re:Re:魔鬼之吻13
我去海天大酒店的咖啡厅时,王萍已经到了。她一头红发,嘴唇发黑地坐在欧式的咖啡桌后面冲我招手,就像个洋妞儿。我刚坐下,她就告诉我,她跟郝亮离婚了。包括度蜜月在内,正好两个月。
我正奇怪这时间的巧妙时,她伸手挑了一下我下巴说:“我现在闲着了,你有机会了。”
我赶紧摇头冲她说:“我今天约你出来不是为这事,你要真有这念头,咱们以后再谈,反正大家都有的是空,闲着也是闲着。”
她呵呵地笑,说:“我知道你找我想干什么,你们男人我太了解了。”
熟悉的女服务员满脸笑容地朝我们迎过来,用温柔的声音告诉我们,今天要特别向我们介绍的酒水是“红粉佳人”。我很清楚这里的“特别介绍”是什么意思,但王萍不知道,她笑着看看我说:“这酒的名字真好听,咱们就来这个。”
“红粉佳人”很快被端了上来,它的外表很好看,有红有绿。它的内容也很有特色,红的是西瓜汁,绿的是西瓜皮。
王萍看着我,很奇怪地问:“有没有弄错,这就是‘红粉佳人’?”
女服务员露出比刚才更美丽的微笑,说:“是,这就是‘红粉佳人’。”
我笑了,笑得前仰后合。
王萍也笑了,她冲小姐骂道:“你们真他妈的会起名。”
我跟王萍其实并不熟,她不过是我那“栖爷”朋友郝亮两个月前的老婆,我见她的次数加起来也超不过五次。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亲热得不得了。她说起离婚来根本就没当一回事。她说这样挺好,高兴就在一起,不高兴就分开,谁也不欠谁的。这就跟强力胶一样,刚开始的时候有粘性,那大家就粘在一起。等时间长了,粘性消失了,谁也懒得理谁了,那大家就分开,这对谁都好。
最后她说:“你们男人最没劲了,没劲到了极点。”
我问她:“什么时候想起来要离婚的?“
她哈哈笑,然后告诉我:“从跟郝亮结婚的那天起我就想到了离婚,男人太没劲了,真不如找个女人来做伴。”
我说:“你傻了呀,你变态呢?”
她嘿嘿地笑,说:“我是双性恋,男女通吃。”
这样的话题我无法驾驭,于是岔开话题,使我们的谈话不知不觉地转移到她结婚时的伴娘丁艳梅身上。这是我所关心的,也是我约她出来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