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桃园房产”案追回损失返还率已达85.24%昨日下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桃园房产”案件的一部分刑事追缴款项返还给了已经就“涉桃”民事案件执行达成和解协议的部分受害人。据悉,法院已于前一天下午将该案的刑事追缴财产情况向相关诉讼代表人具体、细致地进行了通报,“桃园房产”案件追回损失返还率85.24%。
“桃园房产”案件发生后,司法机关对被告人张坤平、张坤霞、被告单位桃园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华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进行处理。合肥市委、市政府对“桃园房产”受害当事人的利益高度重视,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依法处理、按市场规律办事的原则,协力工作。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6]皖刑终字第0162号刑事裁定,对“桃园房产”涉案资产进行追缴。除张坤平等大量挥霍掉的巨额钱财无法追回外,法院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全力追缴被告其余财产,历时一年多,并将追缴到的动产、不动产积极又慎重地进行变现处置。为确保在财产变现过程中利益最大化,减少受害人损失,法院想方设法以多种方式使财产得以变现。
对于返还款的发放,由于受害人数众多,情况各异,买卖双方争议颇多,为使受害群众早日拿到返还款,人民法院主张买卖双方尽可能达成和解协议。大部分当事人也表示理解法院工作,愿意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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